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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读:名下无房 孩子能否按租住房划片入学

2015-03-25 来源: 编辑:张文秀 发布:泗阳房产网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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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案例:户口不在划片区 孩子入学难

 
    今年42岁的张小慧是一名个体户(开报摊卖报),女儿张一12岁,今年9月就要步入初中了,眼看着孩子一天天地长大,她是看在眼里,乐在心里。可是,孩子的入学问题却让她十分苦恼。
 
    张小慧和爱人在2000年就从四川老家来到了新疆打工,在2002年他们决定要一个孩子,可是两地奔波办准生证让夫妻二人犯了难,夫妻俩一合计,干脆把户口从四川老家迁到了乌市米东区的亲戚家里。准生证办下来了,夫妻俩也算松了一口气。
 
    十几年过去了,女儿张一也快到了上初中的年纪,张小慧为了女儿能就近上学,就在寒假期间联系了周边的29中、54中、9中,但是都遭到了拒绝。
 
    原来张小慧所住的房子是租来的(桂林路36号自建房),张小慧说:“我在这里已经租住了15年,现在女儿马上就要上初中了,我想让孩子在离家就近的几所学校就读,但是校方都以你们户口不属于新市区,在新市区也没有房子,按划分不属于我们区域为由,拒绝接收孩子。”
 
    就此问题,张小慧自己又去咨询了教育局,工作人员表示,如果她的户口不是本市的,可以按照流动人口计算,可以拿租房证明来就近入学。
 
    “我把户口转到乌市,现在入学反而更麻烦了,我想孩子还小,只是希望她能在离家近一点的学校就读。如果根据户口去米东区就读,每天来回坐车就要好几个小时,我也不太放心。”张小慧说。
 
    解析:小孩上学应以户口所在区域为准
 
    就此问题,记者联系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(新市区)教育局,据工作人员介绍,小学升初中教育阶段学生入学,按适龄儿童、少年户籍及家庭实际住址(以房产证为据)划片,免试就近安排入学。要求学生户口与父母一致,户口和住址符合户籍管理有关要求,即户口、住址和学生父母的房产证一致。
 
    “如果不符合该原则的,所在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。张女士在乌市无住房,小孩上学应以户口所在区域为准,由该区教育局调剂入学。”工作人员说。
 
    链接:按学区进行分配录取 须具备哪些条件?
 
    根据《乌鲁木齐市2014年初中招生规定》,按学区进行分配录取,须具备四个条件之一:
 
    首先,具有乌鲁木齐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,必须与父(母)或合法监护人同一户籍,户主必须是小学毕业生父(母)或合法监护人。小学毕业生父(母)或合法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所持房产证(或购房协议、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)的户址必须与户籍一致。
 
    其次,租住房屋的,需提供乌鲁木齐市房产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租赁合同,所租住房屋应为小学毕业生父(母)或合法监护人的惟一居住地。
 
    第三,小学毕业生与父(母)或合法监护人无住房,搭住在祖父母(或外祖父母)家,未与祖父母(或外祖父母)的户籍分户,且户籍中注明小学毕业生为世居,没有迁入迁出的记录,户主为祖父母(或外祖父母),该地址为小学毕业生及其父(母)或合法监护人的惟一居住地,并出具相关的证明。
 
    第四,乌鲁木齐市常住户户籍在2014年6月1日前迁入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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