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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土部:限定住宅项目容积率不得低于1.0

2012-11-07 来源: 编辑:admin 发布:泗阳房产网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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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国土部、发改委联合下发通知,明确住宅项目容积率不得低于1.0

    昨日(6月18日),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,国土部和发改委日前联合印发《关于发布实施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(2012年本)〉和〈禁止用地项目目录(2012年本)〉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限制目录》和《禁止目录》),两目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此前发布的2006年目录和2009年增补目录同时废止。

    根据这一最新规定,别墅类房地产项目首次列入最新颁布实施的限制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。

    住宅项目容积率不得低于1.0

    《通知》规定,目录适用于新建、扩建和改建的建设项目。凡列入《限制目录》的建设项目,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,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;凡列入《禁止目录》的建设项目,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。

    据有关人士介绍,由于发改委此前印发的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1年本)》提高了农林业、煤炭、石化化工、钢铁、有色金属、黄金等产业的准入门槛,此次发布的新版限制、禁止目录也随之提高了用地门槛。

    最引人关注的是,旧版目录中只规定了低密度、大套型住宅项目(指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低于1.0、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住宅项目)禁止占用耕地,亦不得通过先行办理城市分批次农用地转用等形式变相占用耕地。而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,新目录首次明确限定住宅项目“容积率不得低于1.0”,这将从操作层面进一步将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挡在“闸门”外。

    容积率是衡量建设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。容积率的值是无量纲的比值,通常以地块面积为1,地块内地上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对地块面积的倍数,即为容积率的值。住宅小区容积率小于1.0的,为非普通住宅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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